星期四, 1月 20, 2005

反駁某位道德取向人士言論


※ 引述《mtlin (不喜歡失望罷了)》之銘言:
: 唉,體制殺人,綠黨執政,經濟蕭條。
: 怎麼大家永遠都有藉口都有推託?
: 看起來整個社會上的所有事件都總有一個可以卸責的藉口和原因可以用呀。

有樣學樣,見怪不怪…還可以加一句「上樑不正下樑歪」。今天的聯合報
有一篇羊憶蓉寫的文章您可以參考一下。

: 最近除了 Strida 團購之外,最常看到的就是台灣白色巨塔事件的討論。
: 不知道在鳥窩的醫生發言的時候,是以怎樣的身分與怎樣的立場來出發討論。
: 是以一個人溺己溺,從業前發過誓的,病人口中稱讚的活菩薩身分;
: 還是以一個在醫界工作,對體制與現況極度不滿的白衣工作者的身分?

以菩薩來比太過崇高;他們也都是人而已(我不是醫療工作者)。還是說
用白衣工作者的身份就不能講話了?

: 如果是後者,那也不過是跟許多抱怨薪水低,工作辛苦的工程師(包括我)
: 水準程度一樣罷了。
: 但是我們現在討論的不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嗎?如果說連最基本的關心都
: 沒有,還刻意去欺瞞撒謊,連這樣的行為都可以推給是體制,是大環境的
: 問題,連我這樣冷淡的人都實在是不能輕易接受這樣的理由了。

倒不是吐嘈,只不過就算是死罪都還有好幾種死法(上吊、毒酒、斬首、
凌遲…族繁不及備載),您給他安上道德的罪名就只剩下凌遲這個選項了
。前幾天唐湘龍有篇文章(如果不以人廢言的話),說了幾個林先生可以
「酌」減其刑的理由,不知道您是否可前往一觀?事實上,就算有理由,
我好像沒有看到誰主張林先生完全無罪的;在道德的天平上歪了就是歪了
,可是在人間的法庭中畢竟有酌情減刑的空間,我想這是人性,請不要以
「藉口」兩字來看待這樣的情況。如果您覺得非要林先生抵邱小妹妹這一
命,那就當我在廢話好了。

這次的事件,我所看到的是整個鏈的脫落,因此專門追究林先生的話不免
有明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之感。正因為這座白色巨塔太過巨大,檢討起
來才會有這麼多的面相可供檢討。依據我對經濟學的粗淺認知,當一個制
度不良,要求實際執行的人用「熱誠、道德」去彌補時,註定會發生問題
的。其實您應該高興有人提出體制的問題的,這表示我們可以將高不可攀
的道德問題拉回可以就技術上來討論的高度了。而我相信,只有這樣才能
達到真正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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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


※ 引述《Asuma (恐怖白色蛋塔)》之銘言:
: 就是讓太多沒待過軍中的人討論軍中事務的權利
: 現在才會出了一點事,役男媽媽就歇斯底里地說:
: "我都知道啦,你們軍隊就是這樣,一定是凌虐啦,你們班長一定怎樣啦"
: 反倒是父兄會比較冷靜一點
: 為什麼?因為他們有接觸過這個環境
: 雖然知道軍中怎麼黑怎麼爛
: 但是他們不會像女人一樣從"別人的經驗談"
: 繪聲繪影地把軍中妖魔化

這是最小成本的做法了…

當然,仍可嚐試溝通、參訪(我在部隊裡面有承辦過,不過我覺得那
是樣版遊戲…)等做法,讓這些婆婆媽媽能了解軍中的事務。不過提
到歇斯底里…Asuma 兄有切身之痛嗎?這種場面通常是出了大事的時
候才會發生吧?我倒覺得軍方應該訓練一些能軟性處理這種場面的人
員(女軍、士官?像費翔一樣的帥哥?韋公小寶一樣伶牙俐齒的傢伙
?),不要硬繃繃的不知如何反應。當然,這要成本。與上面那種簡
單的作法差距可不在小。

開口人權,閉口人權的人,目前似乎沒有有算過「人權」這種奢侈品
所需的成本的。不過,我也覺得,朝向人權走去可能對我這種死老百
姓情勢好點…只是有權勢的人高呼人權口號,總是讓我雞皮疙瘩掉滿
地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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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結婚的理由

從幾年前開始,因為始終沒有女朋友的關係,所以嘴上開始說我不結婚;沒想到經過了這些時間,這種不結婚的念頭已經變成牢不可破的信念了…

 

人為什麼要結婚?

 

有些人「斷言」,男人離不開女人。可是我個人認為,這還是要看心理上的需要。忽然想起一個例子,蕭亞軒的父親(這裡沒有要揭人瘡疤的意思,只是純討論)宣稱「不適合家庭生活」而和其妻離婚,留下母女兩人…不論道德的話,其實這個男的還真快就明白他自己的需要:他不適合家庭生活。至少,報導中他並沒有再婚,不像是以要自由為藉口另結新歡的。至於道德上,那就交給衛道人士去討論了;就像Ray說的,道德是人世間最後的裁判,拿出來非黑即白,故事就此結束…而那並不是我的本意。回到主題,男人除了天生有肉體上的需要之外,很難說為什麼一定要「一個」女人在身邊。某心理學家(這以後再補好了)說人有十六種慾望,跟婚姻有關的怎麼看最多不超過四種,那麼,人為什麼一定要結婚?

 

以男人的平均壽命來看,結婚是一個三十年以上的長期契約,在簽下去之後,更會有許多限制,身為男人,怎能不慎重?最近這幾年漸漸了解自己,我發現有一句話非常適合我:「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然而,就像哲學中存在主義所強調的,「自由」不是毫無代價;因此我當然要思考,這種種「代價」我是否能承受?

軍隊規模並非重點

 (投稿)

(回響)

今日拜讀蘭寧利中將對一江山戰役提出看法,對「保持太平日子心態,堅持縮減軍隊規模…在伊拉克已被證實是錯誤的」這一段結論頗有意見,願提出討論。

俗謂此一時,彼一時;筆者極不明白所謂「政治軍事狀況是那麼熟悉」的描述從何而來。當日兩軍對峙,自是誓不兩立;然而如今的情勢卻是,老共並不將台灣問題視為絕對的第一要務保持其經濟的成長才是,當然,假如台灣不「強調」獨立的話。以今日兩岸的「民間」交流熱絡,不知如何讓蘭將軍有熟悉之感?

 

筆者要提出,縮減軍隊規模並不必然意味戰力的下滑;如果今天的國軍戰力被評定為不及過去,用增加軍隊的方法也不能起死回生的。要人賣命有很多種方法,用法律規定肯定不是最好的;更何況不用多大智慧就能看出實行時不公平的現象:同樣海軍,有人開Jaguar正常上下班,有人要上老到可以做他祖父的老船上,還有被打(死)、丟下海的危險。更不用提有多少醫生不用當兵了…陸軍的情況更是不堪聞問,筆者當年服役時就已經不能用的「拐拐」,聽說現在仍然是軍中通訊的主力?不知韓戰還是越戰留下的兩噸半(卡車),現在是否都已退伍了?高裝檢時,是否還是要小兵把多餘料件「埋」起來?或是去把不足的料件「買」回來?攸關防衛的重要計畫是否還是由一個剩不到半年退役的「不」願役上兵自己一個人完成?現在國軍的問題難道真的是在規模嗎?至少筆者絕對不會這麼想。

 

國軍如果戰力低落,第一問題肯定是出在思想:為誰、為何而戰的問題;那不一定是什麼台灣是否要獨立的問題,那太大了;上述的公平問題,是否帳料相符不須扯謊的問題,也許才會是主要的心理因素。第二則是管理的問題:如果帳料從來沒有相符過,誰會相信這個組織有好的管理?如果花很多的軍費,卻不去改善通訊、運輸、以及官兵照顧(一個上兵六千多的薪水,要出一本作戰計畫?國軍的算盤高明)的基本問題,誰會對這個組織有向心力?有尹清楓案的擱置未破,誰會相信這筆錢不會落入私門?規模,只有打人海戰的時候有嚇阻力;然而台灣人再多有老共多嗎?素質才是最重要的啊!不論是個人的素質,或是組織的素質。

 

最後,用一個我印象很深的故事提供思考的空間:湯姆克蘭西在「迫切的危機」書中寫毒裊在美軍的第一擊之下死傷慘重;然而剩下的人很快的開始有了組織(作戰)的能力,於是最終是毒裊佔了絕對上風…台灣要思考的,也許是能否擋住這第一擊後還有反擊、爭取外援的機會吧。

星期四, 1月 06, 2005

對台北交通的想法

我是騎機車的人,這是前提…

台北的交通情況在我看來,大環境來看是基礎建設不足;細部來看則是過分縱容車「量」的成長。在交通政策看來,重視汽車、並且不認真執法,使得大量的機車族「自力救濟」;行人也不守規矩,於是交通狀況在三方夾殺下往往亂成一團。

從不知何時開始,多車道的內側車道已成了汽車的專屬物了。在理想的狀況下,這也許是可行的(可行的情況就請規畫的人來解釋了);不過現實卻告訴騎機車的人:你們是二等公民,閃一邊去吧!為什麼我這樣說?原因是開車的人太愛亂停車了,不管黃線紅線,總之就是停了再說!有的還要可惡的,是併排;最誇張的是,我還真的看過併「三」排的,了不起(當然該地至少四線道就是了)。再來就是萬惡的小黃(咳,我現在沒有親友開)!他們一定不會靠著路邊(當然啦,如果是我,路邊都已經停著車了還靠過去幹嘛?),卻也不會開在禁行機車的車道上-更可怕的,是他們還要慢慢開。所以想像一下這是一條四線道,中間兩道已經禁行機車了,最右道停車,右邊第二道有小黃佔領,機車要往哪裡去?還不就只好到處鑽嗎?好一點的,在過了禁行機車的四個大字之後從內側第二道超車後回到外側第二道;膽子大的到這兩道就不再出來了,甚至堂堂正正的從這四個字上壓了過去,在政府臉上再抹一把泥…

我個人應該算是常常違規吧,上述這種做法就不用說了,市內的道路限制(啥?50公里?那是什麼?)我很少完全遵守的。以目前的行車狀況來看,台北街頭有的時候真的很恐怖。中線右轉的,右線左轉的;要轉的時候才亮燈的,闖紅燈的…在路上招子真的得要放亮一點才行啊。與其如此,就不如趕快拉到前面去,前後都有安全距離(可能要到有20-30公尺才能放心啊)才是保久之道吧。我的騎車style是:在車陣中安份的跟著,不鑽(是膽子沒有那麼大,技術嘛?不知道),到了有空間可以超車,二話不說加速(說到這裡,我是覺得我的125好像沒有加得很快嘛)拉到週圍有空間為止,這個時候我的時速大概都不會超過60了。也就是說,超速在我而言其實沒有什麼快感,純粹是為了搶到有騰挪空間的手段;事實上,最近每次在這樣騎過後我都會覺得很疲倦…很累。而這也是為了在台北這個地方討生活所發展出來的一點小技巧而已。也因為這樣,我才能在開始騎機車四年後還能不那麼討厭騎來上班啊…

今天所記下來的都很抽象,下次再來說說路上所遇到的「可怕」駕駛和事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