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月 20, 2005

不結婚的理由

從幾年前開始,因為始終沒有女朋友的關係,所以嘴上開始說我不結婚;沒想到經過了這些時間,這種不結婚的念頭已經變成牢不可破的信念了…

 

人為什麼要結婚?

 

有些人「斷言」,男人離不開女人。可是我個人認為,這還是要看心理上的需要。忽然想起一個例子,蕭亞軒的父親(這裡沒有要揭人瘡疤的意思,只是純討論)宣稱「不適合家庭生活」而和其妻離婚,留下母女兩人…不論道德的話,其實這個男的還真快就明白他自己的需要:他不適合家庭生活。至少,報導中他並沒有再婚,不像是以要自由為藉口另結新歡的。至於道德上,那就交給衛道人士去討論了;就像Ray說的,道德是人世間最後的裁判,拿出來非黑即白,故事就此結束…而那並不是我的本意。回到主題,男人除了天生有肉體上的需要之外,很難說為什麼一定要「一個」女人在身邊。某心理學家(這以後再補好了)說人有十六種慾望,跟婚姻有關的怎麼看最多不超過四種,那麼,人為什麼一定要結婚?

 

以男人的平均壽命來看,結婚是一個三十年以上的長期契約,在簽下去之後,更會有許多限制,身為男人,怎能不慎重?最近這幾年漸漸了解自己,我發現有一句話非常適合我:「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然而,就像哲學中存在主義所強調的,「自由」不是毫無代價;因此我當然要思考,這種種「代價」我是否能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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